培訓項目
申報條件
——中級建(構)筑物消防員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,經建(構)筑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,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2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。
(3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。
(4)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、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(專業)畢業證書。
鑒定方式
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設施實際操作、功能測試等方式。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,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。建(構)筑物消防技師、建(構)筑物消防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。
基本要求
職業道德
職業道德基本知識
職業守則
(1)遵紀守法,文明禮貌;
(2)愛崗敬業,忠于職守;
(3)鉆研業務,精益求精;
(4)英勇頑強,團結協作。
基礎知識
消防工作概述
(1)消防工作的性質和任務;
(2)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;
燃燒與火災基本知識
(1)燃燒的本質和條件;
(2)燃燒過程;
(3)燃燒類型;
(4)燃燒產物及其毒性;
(5)火災的定義和分類;
(6)火災的發生及發展過程;
(7)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原理。
危險化學品常識
(1)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和分類;
(2)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特性。
消防水力學基本知識;
(1)水的性質和滅火作用;
(2)消防供水常識。
電氣消防基本知識
(1)電工學基礎;
(2)電氣線路、設備防火;
(3)雷電、靜電防火。
建筑消防基本知識
(1)建(構)筑物的定義及其分類;
(2)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;
(3)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;
(4)建筑物的耐火等級;
(5)建筑物的防火分區。
消防安全檢查知識
(1)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與方法;
(2)火災隱患的認定與整改。
初起火災處置常識
(1)火災報警;
(2)安全疏散;
(3)火災撲救;
(4)火災現場保護。
計算機基礎知識
(1)計算機系統的組成與功能;
(2)Windows操作系統的基本操作和應用;
(3)文字處理軟件的功能和使用;
(4)電子表格軟件的功能和使用;
(5)因特網的基本概念和應用。
相關法律、法規知識
(1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的相關知識;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的相關知識;
(3)消防法規、技術標準的相關知識;
(4)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知識。
工作要求
本標準對建(構)筑物消防員初級、中級、消防技師和消防高級技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,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要求。
中級建(構)筑物消防員
職業功能 | 工作內容 | 技能要求 | 相關知識 |
一、消防安全檢查 | (一)每日防火巡查 | 1. 能識別巡查區域內的各種用電設備,并能判定違章用電行為 | 1. 安全用電常識和電氣設備防火要求 |
(二)定期防火檢查 | 1. 能對消防水源的水量、水質進行核查與評價 | 1. 消防水源類型及設置要求 | |
二、消防控制室監控 | (一)設備狀態記錄與檢查 | 1. 能對火災報警控制器、消防聯動控制器、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運行進行檢查,并判定運行故障 | 1. 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|
(三)處置火災與故障報警 | 1. 能使用消防聯動控制器完成控制電動防火門啟閉、控制防火卷簾啟閉、控制電梯返回至首層、啟動/停止空調系統、切斷/恢復非消防電源、啟動/停止火災應急廣播的操作 | 1. 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及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操作與檢查方法 | |
三、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 | (一)使用與維護滅火器材 | 1. 能根據不同的火災種類選用相應類型的滅火器滅火 | 1. 火災種類與滅火器的類型選擇要求 |
(二)使用與維護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| 1. 能對火災報警控制器、消防聯動控制器、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進行清潔維護 | 1. 消防控制室設備的清潔維護方法 | |
(三)使用與維護固定滅火系統 | 1. 能操作消防炮滅火 | 1. 消防炮的構造、工作原理及操作和維護保養的方法 | |
(四)使用與維護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 | 1. 能使用應急廣播播報火警信息,引導人員疏散 | 1. 操作使用應急廣播的要求 | |
(五)使用與維護防火分隔設施 | 1. 能在現場啟閉防火卷簾至指定位置 | 1. 現場啟閉防火卷簾的操作方法 | |
(六)使用與維護消防電梯 | 1. 能現場觸發迫降按鈕控制消防電梯回落首層 | 1. 消防電梯的用途、設置場所、工作原理及控制方式 | |
(七)使用與維護消防供配電設施 | 1. 能檢查配電箱的儀表、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,開關和控制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| 1. 消防供配電系統基本知識 |